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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水综合排放标准(二)
资料来源 :

污水综合排放标准(二)


 

 批准日期:1996/10/04

  实施日期:1998/01/01

  表3: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(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)


序号行业类别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1 矿山工业 有色金属系统选矿 水重复利用率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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